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蛛祸(3 / 3)

而坐之。女子被其操至后来,已不复是猎者之态,反如寻常女子般婉转承欢。

良久,女子力竭,卧于榻上,碧瞳半阖,神色慵懒,曰:“汝之技,果非凡夫。吾在此数年,榨杀男子无数,未尝遇汝这般人物。”

道士曰:“贫道尚有一秘法,可令蛛仙更畅。此法须蛛仙先运丹田之气,循任脉上行,至心口,再至喉间。贫道以口接之,气脉便通。气脉通时,交合之快,倍于寻常。”

女子此时已对道士全然信任,不复防备。乃依言闭目,运其丹田之气。道士俯身,以唇覆其口。

便在此际,道士目中寒光一闪。其右手早已握住腰间剑柄,拇指轻推剑格。那是一柄软剑,藏于腰带夹层之中,以柔钢百炼而成,薄如纸,利如霜。此时借女子闭目之机,道士手腕一抖,软剑铮然而出,剑身映着微光,如一道银蛇。

女子方觉有异,张目欲视。剑已透胸而入。

那一剑,自女子心口膻中穴正正刺入,剑尖透背而出。膻中者,气之会也,为妖类内丹凝聚之要穴。剑入此穴,妖气立溃,内丹碎裂。女子瞠目视道士,目中碧光骤灭,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不可置信的神色。

道士翻身跃起,手握剑柄。女子之血自剑身滑落,殷红如朱,非人血之赤,乃妖血之深碧。女子以手指道士,欲言而不能语,唇边溢出一缕碧血,沿其下颔滴落,沾于黑衣之上,与黑衣融为一色。

道士抽剑,女子之尸仰卧于榻上,仍保留着方才交合之姿。道士拭剑,整其衣冠,向女子之尸长揖至地,曰:“贫道孟玄素,实乃龙虎山正传弟子。今日之举,不得已而为之。娘子虽为妖,然方才交合之时亦有真情流露。贫道不辱娘子之尸,当以礼葬之。”

乃以剑削断梁间蛛丝,以蛛网裹女子之尸,葬于院中老槐之下。

道士归报县尉,县尉大喜,欲厚赏之。道士不受,曰:“此妖虽除,然其同类尚存。贫道当往他处寻之,以绝后患。”言讫,飘然而去。

后数日,有樵者过荒宅,见老槐之下有新土,疑而掘之。见一巨蛛之骸。樵者大骇,复掩之。归语村人,村人皆曰:“此必孟道士所葬也。彼以身为饵,忍辱负重,终除此妖,真义士也。”

后此事传于沅州,郡人皆称孟玄素为“舍身道人”。有好事者问曰:“道人当时果与妖交合否?”知者答曰:“不入虎穴,焉得虎子。道人忍常人不能忍,方成常人不能成之功。”闻者无不叹服。

异史氏曰:韩铮以凡躯抗妖,终被榨尽而死,其忠可悯,其勇可佩。然铮之死,死而不自知也。铮至死不知何以御妖、何以自保,惟凭一腔血气硬撼之,是以死得惨烈而无功。孟玄素则以智取胜,以身为饵,以双修之术诱妖,待其松懈,一剑毙之。此非匹夫之勇,乃智者之勇也。世之论勇者,多谓敢死者为勇。然敢死者未必能成事,能忍辱者方为大勇。孟玄素忍交合之辱,忍旁观者之讥,终除此妖。此其所以为“舍身道人”也。世之假道学者,高坐堂上斥情欲为秽事,然若遇妖害,彼等敢效孟玄素之所为乎?吾恐其宁死于妖手,亦不肯舍其虚名也。视孟玄素之坦然,其愧当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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