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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祈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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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孩子这个词:

商隐走后,斯芬克才总算回到了店里,但他马上就红着脸,抱头蹲下,内心瞬间一万隻土拨鼠跑过。

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刚才有多大胆,不只强迫人家接受自己的便当,明明才第二次见面而已,而且还……

还要到了住址。

斯芬克看向写在自己手心的地址,他不知道这是不是商隐的住址,还是别的什么地方,但要到了联系方式,他还是忍不住对着手心傻笑。

战争后,所有电子通讯和网路都用不了,所以现在大都是留地址,回归到书信往来。

「老闆是发烧了吗?脸好红……」一旁,在柜台的比利一看到斯芬克蹲在地上便着急着想上前关心,但他马上就被婷婷拉住。

「没事的。那是恋爱的表现。」婷婷向身边的傻大叔解释,女性总是对这种事比较了解。

「恋爱?老闆和刚才的人类男性?」

「是啊……真好。」婷婷望向斯芬克那暗自窃喜的样子,不禁有些羡慕,因为异人族以生育为重,基本只要看顺眼就好,然而或许是跟人类相处久了,他们也在受人类影响,变得会为这种事而开心。

「什么时候也能轮到我就好了……」婷婷忍不住说道。

「一定很快就有的。毕竟婷婷小姐是这么好的一个异人族。」

闻言,婷婷不禁一愣,她回头看向这个比自己矮了一颗头的牛耳大叔,意外地竟有些心动。

「比利、婷婷,你们有看到羊吗?」这时斯芬克突然问道。

比利摇了摇头,他们家这个任性的麵包师其实很少出现在店里,也不知道去哪了,就连吃饭也不在一起,但婷婷知道,她瞥了瞥后面,说道:「他在老地方。」

「好!我来去炫耀!」

说是炫耀,其实却是想分享这一份喜悦,毕竟这几天少年都过得很累。

斯芬克一路衝到了地下室,正要兴奋的扑向羊,却没想到对方正在熟睡中。

看着一起躺在床上,紧紧抓着梵华头发的少年,斯芬克有些心疼,他躡手躡脚的靠近,床的周围都是绷带和药品,有些还是刚换下来的,斯芬克轻轻为少年盖上了被子,对着这一对令人不省心的孩子,他呢喃:「希望你们都能好好的。」

关于意外这件事:

他应该更早认出他的,

好几次担心受怕,却又忍不住的触碰,

有些过度而温柔的保护,

以及那为他阻挡一切危险的模样。

『小草──小草──』少年在猎场奔跑着。

以往每个夏天,小王子和他家人都会到附近山里举行打猎祭,一大批人的移动却容易引起异人族的不满,异人族认为他们其实并不需要那么多食物,但这样大举移动总是吓跑动物,使得异人族猎捕困难度增加。

他们总是在争吵,人类和异人族,不过这些都不关少年的事,少年此时只想赶快找到最近刚认识的异人族小孩,免得被别人发现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小草!』他终于找到了他的小草团,那个小小的、正在抖动的身躯才一、两年就已经长的跟少年膝盖一样高了,也不知道之后会有多大隻。

少年小跑步,抱起了小草团,但他很快就后悔了。

『噁……』只见小草团正在啃食着不知哪来的果实,沾的到处都红红、黏黏的,少年立刻就将小草团拿离开自己怀中,高举着,但已经太迟了,订做的高级服饰早已弄脏了。

『你真是会给我惹麻烦……』少年责怪似的摇了摇小草团,但显然小草团不懂,只是伸出了手。

在一团树藤里裹成的小球体里,少年看不见对方的长相,只看到一双婴儿般的小手,短小软嫩,不断朝自己伸张,索讨抱抱,少年拿他没办法,只好又将小草团拥入怀中。

『别再乱跑了,懂吗?马上就是十五岁成年礼……到时会有很多人类……』少年叮嘱着,想到现在外头战争正打得火热,异人族节节败退在人类的高科技武器下,他也不知道该喜,还是忧,因为这样大概小草团的生存会更困难吧……

少年还在思考,不料这时一头野猪从草丛中衝出,牠似乎受了惊吓,横衝直撞的就往少年衝来,少年来不及反应,在千钧一发之际,却是一阵天旋地转,少年只看见一个巨大的黑影,瞬间包覆过来,野猪就像撞到了什么坚硬的墙壁一样,嚎叫一声便跑走了。

就是这么一瞬间,少年瞪大了金色的双瞳,看见了在树藤中闪烁的蓝光,他被小心翼翼地护在了怀里。

『你……原来可以变得这么大隻的吗?还是说这才是你的真身?』

然而小草团没有回答,他俯下身闻了闻,似乎有些陶醉少年的味道。

“糟了……是发情期……”少年心想着。

他,像是回应着身体的燥热,在小手毬的花香中,他们轻轻拥吻。

他应该更早认出他的。

想起他们荒唐的初次相遇,

想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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