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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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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县令含笑点头,对萧景曜这般不卑不亢的态度很是满意。先前王教谕来拜访他时,已经提过萧景曜的天姿是何等令人惊艳,余县令也不想再中规中矩地考验萧景曜一番,一边和萧景曜说话,一边暗中关注萧景曜的谈吐举止。

萧景曜一边接余县令的话,一边腹诽,不愧是县令,考校人都是暗戳戳的。别看余县令从开始到现在,对着萧景曜一直是一副邻居家慈祥老爷爷的温和做派,但在聊天中,给萧景曜挖的坑真是一个都不少。

比如现在,余县令状似在给萧景曜讲故事,说的是前年南川县有户卖吃食的刘青叶,被邻居举报用坏了的肉做吃食,对方拒不承认,两家人大打出手,最后惊动衙役,将他们全部押到了公堂之上。

萧景曜正听着呢,冷不丁就听到余县令发问,“你可知,为何那刘青叶咬死不认用了腐肉做吃食?”

好家伙,听个故事还要考自己律法,挖坑于无形。果然,玩政治的,心都脏。

萧景曜心下吐槽,面上还是认认真真答了,“按《大齐律》,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若是邻居所言属实,那刘青叶,最低也要判个杖九十。”

余县令倏地瞪大了眼,惊得手里的茶杯都拿不住,哐当一声砸在腿上,在他的衣裳上留下一小团深色的水渍。

余子升赶紧跑过来帮他整理好衣裳,余县令却顾不得余子升让他去换身衣裳的提议,目光灼灼地盯着萧景曜,沉声问他,“你还会背《大齐律》?”

不怪余县令震惊成这样,哪户人家会让一个六岁孩童看律法?一般都是先让孩子读点蒙学书籍,接着再识字写字学文章。萧景曜这种野路子,余县令都快古稀之年了,也得摇头表示自己是真没见过。

余县令都忍不住沉思,萧元青这么个不靠谱的,到底乱七八糟地教了萧景曜一堆什么东西?

萧景曜摸了摸鼻子,露出了一个羞涩的笑容。要是孙夫子在这里,必然会发现,萧景曜这个笑容,是如此熟悉得令人牙疼。

余县令没和萧景曜接触过,不知道这货实际上是个白切黑,软萌可爱的外表之下藏着一只钢铁獠牙大猛兽,谦虚起来更加能让人胃疼。

这不,余县令就见萧景曜羞涩道:“两年前,这桩案子发生后不久,爹爹带我去街上玩,我听了一耳朵,就记住了。”

这一瞬间,余县令深刻体会到了孙夫子先前的牙疼之感,看向萧景曜的目光格外复杂,“两年前,你也就四岁吧?”

萧景曜继续羞涩微笑,“我记性好。”

余县令继续牙疼,“就算你听别人闲聊,他们也不能背出律法原文。”

萧景曜脸上的笑容更深了,满脸天真无邪地看着余县令,脆生生答道:“那时候爹爹教我认了许多字,我回家后就翻了翻《大齐律》,找到了这条律法。”

为了有更好的治安,大齐规定,百姓家中必须要有一本《大齐律》。若是家中有人犯事,家中有《大齐律》者,罪行减轻一等,若是没有,便加重一等。

萧景曜穿越过来就碰上一个不靠谱的爹,还有一个同为败家子的祖父,以他那种想要掌控全局的强势性格,怎么可能不早点为一家人做好打算?

第一步,自然就得好好研究一下律法。上什么山头唱什么歌,万一大齐的律法有些什么奇葩规定,萧景曜又想大展身手,正好撞上去,那不是完犊子了吗?

这种傻缺的事儿,萧景曜才不会干。熟知律法,才好更轻松地坑……呸,是更好的保护家人。

余县令不知道萧景曜满肚子黑水,听到萧景曜这个回答,余县令整个人都陷入了一阵恍惚之中,原来,世上真的有这等天才吗?萧景曜如此天姿,比之圣人所说的“生而知之者”,也不差什么了吧?

萧景曜要是知道余县令现在的想法,估计也会点头。某种程度上来说,这辈子的他,还真能称得上是“生而知之”,余县令这个想法,没毛病。

回过神来后,余县令同样惊喜不已,治下出了这样的神童,他这个父母官脸上也有光。

心中喜悦的余县令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礼物递给萧景曜,温声解释道:“这是我当年科考时,给四书做的注解,此番便赠与你。愿你日后逢考必中,成为我大齐一方栋梁。”

余县令可是经过层层厮杀,一路考到殿试,最终被赐同进士出身。他的四书注解,多少读书人想求都求不到,就这么送给了萧景曜,可见余县令对萧景曜的看重。

萧景曜恭敬谢过余县令,接过了这份宝贵的礼物。这几本书包裹在靛蓝色的雨丝锦之中,锦上还用丝线绣着喜鹊登梅图,寓意十分吉祥。

县城藏不住什么秘密,官署本就是大家万分注意的地方。萧元青父子拜访余县令这事儿根本就瞒不住,更有消息灵通者,连萧景曜收到了余县令的四书手札之事都知道得清清楚楚。

一时间,南川县中一些大户人家有人欢喜有人愁,萧景曜也碰上了点麻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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