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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买马(上)(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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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守时,捕郡中豪猾,连坐千余家,大者灭族,小者身诛,流血十余里,但是除了少部分之外,大部分的“酷吏”之所以这么做,都是有内在的原因的。换而言之,是客观的环境令他们不得不为之。

汉承战国余烈,是封建社会的前期,多豪猾之民,地方上多有豪强大族、游侠亡命,一方面十分不利朝廷的集权和地方的行政,另一方面这些豪强、游侠就像第三氏一样,也都或多或少地存在欺凌百姓,鱼肉郡县的情况,面对这样的客观环境,不杀不行。

事实上,大部分的“酷吏”都是难得的良臣,就拿秦干说的那几个人来举例:苍鹰郅都公正清廉,敢直谏,面折大臣於朝,不畏强暴,且有将帅之才,任雁门太守时,令匈奴闻风远遁,终其在任,不敢犯境,后人把他比为战国时赵国的廉颇、赵奢、李牧,称赞他是“战克之将,国之爪牙”。他说过一句名言:做官应该是“奉职死节於官下,总不顾妻子”,忠直慷慨之气扑面而来,可见其节操和为人。

又比如阳球。阳球是渔阳人,家世大姓冠盖,文武双全,擅长击剑、骑射,刚因得罪了宦官而被处死不久。说起来,他少年时做过一件事,与许仲很相似,即他也曾为母报仇,杀过人。不过,他杀的不是屠户,而是郡吏。这个郡吏侮辱了他的母亲,他因此“结少年数十人,杀吏”,并且在杀了这个郡吏后,又“灭其家”,“由是知名”。

后来,他被举孝廉,出仕,“志埽奸鄙”,也是一个敢直谏,不畏豪强的人,在任平原相时,郡中咸畏服;后被拜议郎,迁将作大匠,拜尚书令,又迁司隶校尉。在尚书令任上时,他曾奏请皇帝罢洪都文学,在司隶校尉任上时毫不留情地诛杀权宦及其子弟,与宦官们为敌,后来终也因此被诬获罪,被诛杀身死。他的妻、子也受到牵连,被徙边疆。

这些酷吏,在荀贞的眼中,比那些尸位素餐的官吏们不知要强上多少。不过这些话,他肯定是不会对秦干说的。

……

荀贞任乡有秩不足一月,开始的时候,他萧规曹随,基本依照前任有秩谢武治政的办法,没做过大的改变,既无威信,又对乡中吏员、大户、百姓没有恩德,除了被繁阳亭的百姓敬畏之外,不免被其它诸亭、诸里的乡人们轻看,特别是在乐进被第三兰劫道、他当时没有回击这件事发生之后,更是引得知情的乡民、豪强、乡吏十分小看,以为他是一个儒弱的人,然而,却都没有料到,他隐忍多日,不动则已,一鸣惊人,竟在新年过后不久,就以“妖言”的罪名,一举将跋扈乡中百年的第三氏连根拔起!

这件事,很快就传遍乡里。

……

乡亭养阴里,乡三老宣博的家中。

七八个高冠、儒服的男子跪坐在宣博身前。这几个男子或衣黑、或衣青,年少的刚刚加冠,年长的四旬上下,有的蓄长须,有的蓄短须,相貌不同,身高不同,唯有一点是相同的,即皆神色恭敬。——他们皆为宣博的门生弟子。

年纪最长的那人正在说话,说的正是荀贞诛灭第三氏全族之事:“先生,荀君以妖言之罪,诛灭第三氏全族。以弟子看来,未免行事过苛。”

“噢?”

“第三氏固暴桀乡里,民苦之已久,然而,罪不至灭族。况且明眼人皆能看出,此所谓‘妖言’之罪,必为捏造!第三氏虽然暴虐,却不傻,怎么会犯下此灭族之罪呢?”

“不错,此罪必为捏造。弟子亦本地土著,是在本乡土生土长的,平时常闻第三氏的恶行,杀人、劫道,皆有耳闻,只这‘妖言’之罪,却是闻所未闻,定是荀君为灭其族而捏造出来的。”说话的是最年轻的那个青年,很气愤的样子,涨红了脸,要非师长宣博在前,没准儿他都控制不住自己,会拍案大叫了。“

宣博问道:“你为何如此愤怒?”

“先生,你教过弟子,说‘法’应该是‘不阿贵,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於法’,应该是公正严明的。触律必究,不触律,则无罪。荀君身为一乡有秩,掌数千户之家,怎么能无视律法,以捏造的罪名来用国家之器来诛灭私仇呢?”这个愤怒的青年显然是知道乐进曾被第三兰劫道的事情。

最先说话的那个年长之人表示赞同,说道:“《管子》云:‘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又云‘以法制行之,如天地之无私也’。韩非子云:‘一民之轨,莫如法’。‘法’是天下万民的程式、仪表,是公器,应该秉公而行,不可因私而乱!荀君因一己之私,罔顾其真,捏造事实,罗织罪名,而诛第三氏全族,并祸及其友朋、亲属、门下宾客,受罪者四五百人。令人发指,真残民之贼。有这样的人来治理本乡,其患将必更甚第三氏!……,先生,请你上书县廷,要求县君把他罢免了吧!”

宣博问另外几个弟子:“你们以为呢?”

其中一人说道:“弟子以为,荀君此举,虽非秉公而行,但却也不算因私乱法,‘残民之贼’、‘其患将必更甚第三氏’云云更不至於。”这个说话之人乃是时尚,即养阴里的里监门。上次荀贞来拜访宣博时,他与荀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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