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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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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程二人暂时对狗失去兴趣,将狗绳栓在桌子腿上,大嚼花生酥,同时都要展示自己拙劣的字迹。

邬瑾便铺开一张纸,这纸平整厚实,不必压角,他又拿过墨条,慢慢研磨。

程廷先取过一管笔,蘸墨而书,在纸上留下一长串鬼画符:“看,我会草书!”

只有潦草,没有成书。

莫聆风不甘示弱,扯过纸来,夺了他的笔:“我会写大字。”

她确实会,字越写越大,大到一张纸装不下。

这二人一个写“草书”,一个写“大字”,连写数张,都疲乏起来,让邬瑾写。

邬瑾只会写正楷,提起笔,毫无新意地写了一张。

刚搁笔至笔架山,就听屋外有仆人称“赵先生”。

邬瑾连忙起身,欲要收拾,却是满眼狼藉,无从下手,只得疾走至门口,行斋仆迎送先生之职,躬身垂手,替赵世恒打帘子:“先生请进。”

“嗯。”赵世恒看他一眼,迈步进屋。

大黄狗出人意料,对着赵世恒眉来眼去,摇头摆尾,十分热情。

邬瑾仔细看了看赵世恒。

赵世恒头戴山谷巾,身穿皂色斓衫,人瘦,但不单薄,单眼皮高鼻梁,留有短须,走路时确实有点跛,一直走到莫聆风桌前站住,只有一只脚用力撑着身体。

他弯腰去拿他们写的字,每一根手指都露着一股漫不经心的孤傲。

程廷对州学诸位讲郎没有丝毫惧怕,然而一见赵世恒,便有泰山压顶之感,老老实实搬着软垫往后坐,不敢轻易开口。

邬瑾也走进去,轻手轻脚归置笔墨纸砚,收起桌上摊开的油纸包,送去屋外,再把狗绳解开,让大黄狗出屋去。

等归置干净,他大气不敢出地坐到了程廷旁的平头条桌前。

忽的,九思轩安静下来,风在此间也不流动,下人们也站成了一棵树,无论从里往外看,还是从外往里看,都是一片静谧。

“伯伯!”莫聆风的叫声甚是响亮,震得人的心都在胸膛里一个猛跳,“我写了字!”

赵世恒立刻露出一个笑脸,伸出手摸摸她的脑袋:“聆风懂事了,伯伯心里高兴。”

莫聆风指指点点,告诉赵世恒哪个字是自己写的,哪个字是程廷写的,哪个字是邬瑾写的。

赵世恒颇具耐心,顺着她的手指一一看过:“你写的好极了。”

程廷伸出脑袋,忍不住道:“当真?”

赵世恒看他一眼,顷刻之间变了脸,程廷打个哆嗦,默默把脑袋缩了回去。

莫聆风又问:“那他们两个的好不好?”

赵世恒挑出程廷的草书:“不好。”

随后他挑出邬瑾的正楷:“最差。”

程廷瞪大了眼睛,满脸不敢置信,手指悄悄一戳莫聆风后背,小声道:“你家请的先生怎么是个睁眼瞎?”

此处不是州学,学子多,先生少,屋内本就安静,他说的话立刻传入了赵世恒耳中。

赵世恒居高临下看他一眼:“你觉得我说错了?”

他眼中有种平静的黑暗,仿佛是见过了世间最好的,又忽然堕入深渊,领略过两重风景后,看任何人,任何事,都再生不起波澜。

程廷让他一眼看的头皮发麻,连连摆手:“没有,先生真是慧眼识珠,比州学里的先生强多了。”

赵世恒摇头一笑,问邬瑾:“你也觉得我眼瞎吗?”

邬瑾也是诧异,但是听赵世恒说话时,他用心分辨过,赵世恒并非故意为难他,而是真的这么认为,因此认真道:“学生愚昧,不解其意,请先生赐教。”

赵世恒盯着他的脸,见他容色始终恭敬谦卑,眼跟心连在一起,通透敞亮,气度是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清和正,暗自满意。

“既然你们已经写了字,第一堂课,就说说字。”赵世恒走到孔圣人像前,在玫瑰椅上坐下。

他高坐椅上,三位学生正坐于地,仰望于他,使得他面目越发高深莫测,在烛火下阴晴不定,威严重重。

“邬瑾的字,太怯,不敢下笔,处处掣肘,因此只能写小字,不敢写大字,然而小字又无大字之体格气势。”

“纵然邬瑾勤勉,将字写的十分漂亮,仍然难掩其怯,若是发解试,百中取一,倒是能过,可若是想过省试,难,究其原因,便是所用的纸笔低劣不堪,致使他缩手缩脚,长此以往,字也跟着怯了起来。”

他语气淡然,声音不轻不重,然而振聋发聩,惊雷似的在邬瑾头顶炸开。

在州学里,他的字中规中矩,从未有讲郎提过此事。

而赵世恒一眼便看出了他字里的不足,连缘由都讲的明白。

赵世恒从方桌上的笔架山上取出一管宣城诸葛笔,亮给三人看:“世人都说白屋出公卿,实则不然,用此宝帚劲毫,可添其字之劲妙,若用鸡毛笔,不足两百字,必败之。”

程廷这回认为赵世恒不是睁眼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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