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1 / 3)
莫笙想起往事,轻笑了一下,摇头,没告诉她是因为自己那时故意为难她。
“我连泡面都做不好,你是不是觉得我很笨?”楼伶皱起眉头有些郁闷。
莫笙望着她,眼里蓄满笑意:“你笨不笨我都喜欢。”
这话听着很窝心,可楼伶还是郁闷,因为他等于是承认了她笨。
莫笙煎好蛋皮切成丝,又分别把虾仁和火腿粒炒熟了,楼伶闻到空气中弥漫开的食物香气,肚子咕噜直叫,毕竟她一整天都没吃过东西。
香喷喷的海鲜面条很快出锅,五颜六色的很是诱人,光是看着就让人垂涎欲滴。
莫笙把面条端到餐桌上,又拿了一副筷子和勺子,楼伶刚要接过来准备开动,却听他说:“你手不方便,我来喂你。”
我爱你,不论以前、现在,或未来(46)
楼伶还没来得及回应,莫笙已经夹了一只虾仁递到嘴边。
盛情难却,她只好由着他。
莫笙心细,怕她烫嘴,每一口都吹到温热,体贴得让楼伶有些难为情,手足无措的,连眼睛都不知道往哪儿看,最后盯着他的脸,心跳却‘扑通扑通’的越跳越欢快,她不禁想,长得好看的男人温柔起来真是要命。
其实论颜值秦牧海也不差,之前在伦敦居住时曾追求过的那些爱慕者也同样帅气迷人,可楼伶面对他们时并没有那种会怦然心动的感觉,唯独面对莫笙时心弦会突然悸动,情难自禁。
“你的脸怎么突然那么红?”莫笙的视线落在她绯红的脸颊上。
楼伶闻言立即别开眼,心想还不是你害的?她故意轻咳两声才说:“可能衣服太厚了有些热。”
莫笙似笑非笑的挑眉,一副看穿却不揭穿的表情,让楼伶又羞又有些恼,转移话题:“没想到你厨艺不错。”
莫笙被表扬很高兴的样子,倾着嘴角道:“只要你喜欢,以后我每天做给你吃。”
每天?楼伶暗自苦笑,并不敢奢望以后每天都能吃到他做的饭菜,毕竟两家的恩怨摆在那。
一想到两家的恩怨,她顿时又变得心事重重,也没了食欲。
“我吃饱了。”
她站起来,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时间不早了,你回去吧,我也要休息了。”
说完她离开餐厅。
莫笙没想到她的情绪转变这么快,原本好好的忽然就又拒他千里之外了。他放下餐具,起身大步走过去,在她推开卧室门之际拽住了她的手臂。
“你又怎么了?”他把她拽入自己怀里,一手掌住她的下颚强迫她看着自己,“是不是又想到那些事了?”
楼伶被他抱着也不挣扎,只是觉得心里难过极了,像是有无数把小刀在使劲地绞一样,疼得她连呼吸都觉得痛。
她现在才终于能感同身受秦牧海的爱而不得是什么滋味了,虽然她爱的人同样也爱着她,可是来自家人的反对、阻挠以及其他因素,注定她和他有缘无份。
莫笙望着她痛苦的样子心疼不已,不忍心再说什么。
他知道她有太多的顾忌,也还过不了自己心里那一关,逼得太紧只会适得其反让她远离自己。
他抱着她轻声细语安抚:“你不要想太多了,把所有烦心的事情都交给我,好好睡一觉,我明天再过来。”
他拥着她走进卧室,等她上床睡下熄了灯才退出房间,却没有立即离开,而是刷干净碗把厨房清理干净了才拎着一袋垃圾下楼。
楼伶其实根本没睡着,耳朵一直听着外面的动静,直到听见关门声,她才爬起来,走到窗户旁往下看。
她这个位置刚好可以看见公寓的正门入口,只是十九楼距离太远,压根就不看清楚楼下行人谁是谁。
她看了好一会才失望的返回床上,这时放在矮柜上的手机忽然响了一下,是一条短讯——我爱你,不论以前、现在,或未来。
发送人,莫笙。
楼伶眼眶一红,瞬间泪目。
不会反对,但也不会撮合(47)
莫笙发动车子离开公寓,却并没有回常住的别墅,而是往反方向而行。
楼家。
楼馨刚哄莫悔睡着下楼来,就被客厅里一直在等她的楼嘉恒叫住了。
她走过去,却不见闫旭,便问大哥:“闫旭去哪了?”
楼嘉恒瞥了眼院子:“出去接电话去了。”
楼馨应了声坐下,她见大哥脸色不太好,估计是还在为医院遇见莫笙那一幕怄气,这会把她叫过来应该也是和莫笙有关。
果然,她念头刚落便听楼嘉恒沉声问:“你之前在医院说我们对伶伶做的太过分了是不是打算原谅那个姓莫的混蛋?以后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干脆成全他再把伶伶骗到手?”
楼馨愣了一愣,随后皱眉道:“我当然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认为我们不应该再逼她给她压力了,否则下次她可能就不只是单纯的服用安眠药助眠,而是会真的一睡不醒了。”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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