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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节(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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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以国家名义办法的宣战书是以“檄文”的形式发布的,大体上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讲述吴三桂以及吴三桂他爸爸、他爷爷的一些事情,然后通过这些事来证明关于这姓吴的一家人是多么的坏,其中举了不少例子,当然除了少数关于贪污受贿、生活作风上的问题之外,份量最重的还是当年那个“恸哭六军皆缟素,冲关一怒为红颜”,不过这里碍于皇后陛下的面子,大体上还是把陈圆圆绕了过去,主要是针对吴三桂背叛明帝国这个事情开炮;

到了就显得颇为有些新意了,这里把关于吴三桂起兵反清的事情拿出来好好褒扬了一下,其中就有“虽大错已成、然幡然悔悟”字样,意思就是他虽然坏得不得了,但最后还是走回了正路,回到了抵抗异族侵略的正确道路上来——实际上这个部分那就完全是皇帝陛下本人的别出心裁了,其实当初林风提出这个写法的时候,负责起草的翰林院学士们几乎集体发懵,如果说按照国人传统的写法,这个时候只要是敌人,不论是他干了什么,那肯定都算是坏事,而且是大奸大恶死有余辜的那种,总之是一定要一棍子打死,所以在翰林院掌院学士张伯行最初给出的草稿里,吴三桂这回反清其实也是不对的,他给出的理由就是:这个时候吴三桂已经是伪清的臣子了,所以说按照君臣父子的理念,不论怎么样都是不能反叛的,一旦反叛那就是不忠、不义,所以顺理成章的,大汉帝国这个时候应该很恶毒的指着这个家伙大骂:“汝三姓家奴也!!”

当初稿出来之后,朝野上下包括李光地等人在内都没什么意见,大家都觉得这文章不错,阐述的历史事件基本属实,发出的抨击很有力量,应该会顺利的取得道德制高点,但令人意外的是到了皇帝这里就被卡住了。

很显然这就是基本理念上的分歧了,林风当初一看到这帖子立马火冒三丈,尤其是第二个部分,实际上按照这个时代的观念,朝廷里的那些词臣这么写的确是没什么错,到底在十七世纪民族主义还不是那么清晰强烈,除了皇帝本人之外,大伙的想法依然还是“家”和“国”这个范畴之内,但不幸的是林风却显然没有没有这方面的想法,在皇帝看来,吴三桂这个人若要按汉奸处理那也并无不妥,但三藩起义的事情那也还是有功的,按照严格意义上的说法,这也算是“伪军反正”,所以就这个上面来讲,人归人、事归事,绝对不能混为一谈。

当然皇帝提出这个看法之后李光地等人立即按照儒家法则进行了反驳,除了大套大套的关于君臣法理上的理论说教之外,其中最为犀利的指责就是:吴三桂反清并非是出于“华夷大妨”,而是为了他私人的荣华富贵,这话说白了就是这种形势下的反清主要是为个人捞好处的,并不是为了全体同胞的利益、。

关于这个做法林风嗤之以鼻,实际上就他看来这种话几乎算是屁话:所谓没有好处谁会去拼命啊?!咱们为什么要打鞑子呢?不就是因为鞑子占了咱们的江山、骑在咱们头上作威作福从而令全体同胞的经济利益和人格尊严受损么?

所以说不论是反元也好反清也好,不论是口号喊得多么响亮漂亮热血沸腾,归根结底,大家都还是冲好处去的,只是这种好处大家都觉得是自己应当得到的,所以感觉自己很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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