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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一十五)前尘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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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血脉是会传承的,明谦坚信这一点,因为他和明陌对于死亡的亲近,对于鲜血的热爱,对于亡灵回归前撕心裂肺的向往,无一不复制着他的家庭,那罪恶的基因。

或许正因如此,他们从小便生长在远离外界的环境,德国郊区的小镇上,属于东方人的庄园,奢华,又充满着血腥。

他和明陌,本就是不应出生的存在。

直到现在为止,他都不愿意管那个男人叫父亲。

但事实已经发生,而他们索性健全,这么多年过去了也没出现什么毛病,慢慢地,也就认了。

母亲是在十四岁的时候生下的他,早产,营养不足,母体心力憔悴,他的出生并不完美,纯粹是为了巩固父亲和母亲的爱情基础,再加上极其重要的一点……

父亲与母亲近的不能再近的血缘关系。

亲兄妹,父亲比母亲年长八岁,两人风华正茂的年纪,自己的心都未成熟,更何况有带了个见不得人拖油瓶。杀人,分尸,他甚至觉得自己是泡在血浆里长大的,父母虽是华夏国的国籍,却享受着“不受法律制约”的特殊待遇。

一男一女总是当着他的面做爱,毫不忌讳地放声呻吟,宣泄着内心深处猛烈的欲望,不顾道德,不顾自己的身体,就这样疯狂地做爱,做爱,一年半后,他莫名其妙地得来了个弟弟,和他长得不甚相像,某方面的性格却又如出一辙。

所以,他从小便懂得性与爱,血与肉,光与影,心灵永远沉睡在黑暗中,一辈子给罪恶当陪葬品,浑浑噩噩恍恍惚惚,十余岁迫于家族压力被父母送到另一个陌生的国度,连自己的母语都说不好,却不得不熟练地运用英语德语。

一个从小得不到家族姓氏传承的孩子。

十四岁开荤,品尝性爱,西方的女人总是豪放的,不拘小节,他爱上了射精时飘在云端的感觉,他感觉得到女人身体的温暖,感觉得到自己频率加快的心跳,挥汗如雨,如同堕落的灰尘接受圣经的洗礼,重回人间。

仿若吸毒上了瘾,他们不缺钱,还未成年,已经学会抽烟喝酒逛夜店,学生,社会人,处女,野鸡,或清纯,或放荡,只要没病干净,他都试着上了个遍,看女人臣服于自己身下,因为自己的速度而燥热难耐,不仅仅是成就感,他找到了活着的感觉。

直到十五岁那年,明陌为他杀了人。

泄恨,杀人,分尸,他的心在打鼓,却并没有多少害怕,甚至挥动砍刀时手都没有抖,就像在折磨布娃娃,随意撕扯,任其腐烂,血液犹如爆出的棉花,他的嗅觉被鲜血侵蚀,后来,因腥而甜。

不可否认的是,见到人破碎的生命,他竟萌生出一种莫名的喜悦感。

紧接着,抛尸,做局,被调查问话,警方似是不相信他们的黑头发黑眼睛,揪着作案动机不断盘问。整整两个星期,监禁,逼问,他和明陌就像在说一个他人的故事,与自己无关,连测谎仪都骗了过去。

证据不足,疑罪从无,一个多月后,他们走出监禁所,抬头,蓝天白云,又是新的一天。想起监管所里的小窗户,隔壁胡言乱语的烦人,没有隐私的监控,与其进监狱,他更愿意接受死亡。

每个人都向往自由,他格外无法忍受没有自由的日子。

只是他们似乎找到了新的乐趣,不仅仅是性爱,杀人,分尸,竟也能体会到别样的快感,他知道,从杀死那个姑娘开始,他们就彻底污了,即使是上帝也无法拯救。

倒是不愧对这具身体里流淌着的肮脏的血液。

于是,杀人,做爱,学习,过了六年无休止的放荡生活,这之中,栽赃,陷害,推脱,把自己置身事外,站在食物链的最顶端,两个人学业有成,终是得到机会,抛开有关外国的一切,连行李都没怎么收拾,便起身飞往华夏国。

母亲早就给他们置好了楼盘,市区的最中心,当然,那个时候的b市还没有如今这么繁华,但一栋环境优雅的独幢别墅,已是大多数人梦寐以求的居住归宿。他们有了落脚点,然而,他们也只有落脚点,华夏国内,除了这栋房子,他们一无所有。

安家,落户,找工作,一切都不如他们预想的那般顺利,磕磕碰碰,租下一间心理咨询室,靠霍连夜的人脉关系揽客人,明陌也废了一番功夫编入了b大的教师,恢复到三个人在一起厮混的生活,华夏国的人情世故,怎么说都有点不太适应。

三年的时间,开枝散叶,打实根基,他的心理咨询室小有名气,而明陌的工作也算稳定,终于在b市站住了脚,不靠上一辈那两个不负责任的大人,从头开始,忙碌了一段时期。

大概是他们生得好看,完全继承了父亲与母亲在外貌上的优点,即使不算强壮,也不缺女人投怀送抱,本着免费的午餐不吃是傻子的道理,他们来者不拒,有的时候还会三四个人一起玩,杀红了眼便顾不得什么防护措施,但好在理智尚存,硬是好几次都化险为夷。

毕竟住的地方气派,他们花钱也大手,贪婪的女人不再少数,他们可不想因为搞大了某个女人的肚子而被缠上,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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