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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世刁民 第131节(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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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离开,马俊和李文洲自然不敢待着,紧跟着出去。

瞬间,房间里只剩下病床上的李文清,以及站在病床前穿黑色布鞋的男人,至于那位风浊残年的老人则站在门口处,像是个已经死了上千年的孤魂野鬼,让人不敢靠近。

“爷,文清无能。”李文清低着头说道,在这个男人面前,他就算是再高傲,都得乖乖的。因为这个男人便是他的主子,红爷,也有人叫他谭某人。

红爷的身体有些偏瘦,可却连一丝赘肉都没有,全都是精炼的肌肉,身体脂肪比趋于完美,他的眉毛微微跳动,冷哼道:“文清,是不是我太放纵你,让你有些不知天高地厚?”

李文清抬头愣住,不知道红爷的意思,他本以为红爷不仅不会怪他,相反还会夸他。今晚这事,他认为自己的选择很正确,以身试法试探简姨,同时能打击简姨圈子的气势,他不信简姨敢在这个时候动他,他就是想看看简姨的谣言是真是假。

“文清不知道爷什么意思?”李文清有些茫然的问道。

红爷语气不轻不重,可谁都能感觉到他的震怒,沉声道:“什么时候,轮到你来试探简姨?”

李文清脑子不慢,立即明白自己落了下乘,已经感觉到危机,连忙求饶道:“爷,文清知道错了,文清以后再也不敢贸然行动了。”

红爷的脸有些不规则,颧骨比较突出,面相学上说这样的人比较自负,而似乎正是如此,但红爷还不至于因为这事迁怒李文清,只是回道:“文清,以后做事动点脑子,要是没脑子,我不介意让人教你。”

“是,文清知道。”在赵出息面前被赵出息用匕首插进大腿都没喊疼的李文清,这会心里却颤抖恐惧。

红爷恢复平静,笑了笑,问道:“给我说说那个最后出现的胖子,实力如何?”

“恐怖。”李文清思考良久,想了又想,才用到这两个词。

红爷转身走到窗前,意味深长地说道:“赵出息?胖子?有意思。”

暴雨前夕

病床上的李文清,望着这个平头黑色布鞋的男人充满深深的敬畏,不过三十五六的年纪打下如此一片大大的基业,让整个川渝喊他声红爷,怎能不让人敬畏?李文清依旧记得自己选择跟着眼前这个男人时的场景,那次自己被朋友设局输掉一百万,红爷只是问他敢不敢杀人,李文清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鬼使神差的毫不犹豫的点头,那是自己生平第一次杀人,一把几块钱可以买到的水果刀,就像赵出息今天对他那样,直接刺穿给他设局的朋友的心脏,这事最后被红爷摆平,自己什么事都没有,李文清第一次感觉到权利带来的快感,比金钱和美色更让他沉迷。有位虎人打过比方,性爱在最初几次是很迷人的,但能长久使人着迷的是权力。

李文清跟着眼前的男人已经有六年,这六年,他见证这个男人每次在风尖浪口时的沉着和冷静,每次千钧一发时候的力挽狂澜,以及每次把握机遇的正确抉择,几乎是如履薄冰却又步步为营,所以当李叔选择红顶商人路线的时候,他才能得到五爷的赏识,顺利接手这个圈子所有的灰色资源。其实那个时候,这个男人的权利早已超越李叔,五爷没有别的选择。

不高,仅有一米七五。偏瘦,保持在平均七十公斤左右。短发,不管春夏秋冬。布鞋,永远只是黑色,这就是这个男人身上的标签。但外界对他的标签还有,腹黑,沉稳,冷静,心狠手辣,毫无底线,杀伐果断,奖罚分明,心机莫测,阴阳怪气等等。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没有几个人知道什么样的经历造就这个男人如今的模样,好像任何事情都不会让他泛起同情心等等所谓的道德,就连笑的时候,人们都能感受到他的冰冷。

红爷站在窗前望着窗外足足五分钟后才转身,有些失望的瞅眼床上的李文清,无奈摇头道:“川渝要变天了,养好伤,准备好新的征程。”

“爷,文清知道。”李文清赶紧回话道,生怕迟钝一秒引起男人的不悦。

红爷面无表情的走过病床,轻声道:“鬼叔,我们走吧。”

叫鬼叔的那位老人这才睁开眼睛,拉开病房的门,等男人走出后,才跟着离开,李文清整个人,如释重负……

牧马山蔚蓝卡地亚的别墅里,简姨回别墅后便坐在湖边,深夜的湖边有些幽暗,除过简姨,便只有如同简姨影子般的芙蓉。两人是主仆关系,又像是姐妹关系,简姨从来没对芙蓉发过火,芙蓉也从来没让简姨失望过。简姨的故事,某个老人知道一半,芙蓉知道一半。

“芙蓉,你跟着我多少年了?”这些天,简姨变的有些苍老,情绪一直很低落。

芙蓉不假思索便说道:“再过几天,便是十一年三个月。”

“十一年,人生弹指而过,又有几个十一年,没有觉得在我身边很无聊?”简姨轻笑问道。

芙蓉坚定不移的摇头道:“没有。”

简单,直接,不复杂,这就是芙蓉。

“这或许是我最后一次坐在这里了。”简姨心平气和地说道,又颇有些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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