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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节(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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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间,那个当初叛变南皇宗,最终变成疯子的疯子一直被关押在那里没有移换过地方。时间久了,那个单独的地下牢房逐渐成为各种爬虫老鼠的安乐窝,稍一靠近,那刺鼻无比的恶臭让人几欲昏厥。所以,这个地下监牢没有看守,也不会有人愿意守在这样一个地方,看着一个不可能逃掉的人。而每日给里面的疯子送去一餐让他不至于饿死,成为一件最苦的差事。

除却了其他,仅仅是面对那个疯子一次,就足够晚上做一整晚的噩梦。

水云天走了许久,在一块长满杂草的土地上停下。前方的地面上,有着一个不足一米方圆的空洞,周围延伸的杂草将这个空洞遮蔽了小半。水云天脚下一点,身体跃起,然后直线落入那个空洞之中。

这个空洞有三米多深,空洞之下,是一条长约十几米的通道。眼前漆黑一片,脚下尽是散发着恶臭的烂泥,随着水云天的落下,他脚边的十几只老鼠纷纷逃窜,带起周围的鼠群一片混乱,“吱吱”的声音不绝于耳。水云天迈开脚步,一步一步的向里走去。

老鼠的混乱声惊醒了那个沉睡的疯子,黑暗中,一双眼睛忽然睁开,一个如绝望野兽嘶吼般的嘶哑咆哮从通道的尽头传来,在这个黑暗的微小空间显得更加刺耳可怖。

“啊!!呃……哈哈哈哈,呃啊!!嘿嘿嘿嘿,哦哈,哦哈……哈哈哈哈……”

怪叫,怪笑,怪吼的声音传出了很远,偶尔在附近路过的南皇宗人中早已习以为常,闻若未闻。黑暗之中,一点灯火亮起,点燃了这个简陋地牢墙壁上的一盏灯火。

与其说这是个地牢,倒不如说这是一个粗糙挖就的地下洞穴。

借着微弱的火光,洞穴的尽头,出现了一个如恶鬼一样的人。他全身的衣服已碎成粗滥的布条,不堪蔽体。裸露出的皮肤呈现着肮脏到极点的灰色。那满头脏乱的头发已经长到几乎拖至地面。随着他的咆哮,那头发在甩动间将他的脸给遮住,纵然没有遮住,现出的,也只是一张黑色的脸,无法看到他的真颜。

他的脚上、手上、脖颈之上都缠着金色的锁链,那金色的锁链在这二十多年之后竟丝毫不显脏腐之色,烛光之下,还反射着亮眼的金色光泽。水云天站在那里,静静的看着这个疯子。

“现在的你,不管谁看到都会可怜你,厌恶你,避你唯恐不及。但为什么,就算你已经成为一个疯子,芙妹依然对你念念不忘。这些年,若不是她,你也早在二十三年前就已经死无葬身之地。我已至中年,但也不得不说一句,情之一字,害人不浅。”

“啊啊啊啊!!嘻嘻……呃啊……哈哈哈哈……嚎哇……”疯子狂乱的挥舞着被金链缠绕的四肢,似要抓住水云天的身体将他撕烂。口中,那嘶哑恐怖的咆哮完全压下了他的声音。水云天仿若无觉,看着眼前这个可悲可怜的疯子,依然自顾自的诉说着。

“不过,这样也好,能让你就这么活着,经常来看看你生不如死的样子,又何尝不是一种快意。”

“当年,我拼命努力,只为能配上芙妹,但她依然还是选择了你。我一直都想不明白……那时,虽然你有着更高的天赋,但我的水玉功要远胜于你,是宗中年轻一辈的最强;论性格,你天性好玩,不求上进,而我苦修文武,沉稳笃定,长辈都对我夸赞有加;论年纪,我和你只差三天,论长相……我和你惊人的一模一样,她选择的却是你,为什么……为什么……你究竟,是哪里比我强!!”

“从芙妹嫁给你那天起,我就不再把你当成了兄弟,而是恨你入骨。你那时候不会知道,我每次满面春风的和你说话时,都恨不得一剑刺破你的心脏。”

你是谁

“也许天在怜我,给了我一个机会。这个机会,也是你亲手送给我的。我终于将芙妹抢了回来。但这么多年,我虽然得到了她的人,却没有一天得到她的心,我看不到她笑,等不到她主动和我说话。就算怀孕,也要亲手把孩子毁掉。她恨我,就如当年我恨你一样……”

“呃啊……啊啊啊啊啊!!哈哈……嘿嘿……哈哈哈哈……”那令人毛骨悚然的凄厉咆哮在这个洞穴中久久不息,如恶鬼绝望的嘶喊。

“那是她的孩子,我不会伤害。也不敢伤害,她的儿子就和你年轻时一样,看到他,我只会烦躁,他想去哪里去哪里,眼不见为净。她的女儿却比你要听话的多,从来不会忤逆我的意思,让她为了整个南皇宗的天下霸业而嫁给一个年纪大过你我的人……也许,这也是恨的一种宣泄吧。你虽然已经是个疯子,但你毕竟还有后人,还霸占着芙妹的心,我不知是该怜悯你,还是继续恨你和嫉妒你。但至少,我已经不舍得杀你,死,只会是你的解脱,只有你的生不如死,才是我最想看到的。”

冰冷无情的话语一个字接一个字的吐出,说这些话的时候,水云天的表情淡漠的可怕,对眼前恶鬼般的身影亦没有丝毫的反应。这些话,这些年来他已经重复了一次又一次,这个当年他所恨与嫉妒,又被他亲手毁了的人,面对现在的他,他心中的压抑总是被病态的快意一点点的取代。

“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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