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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黑人摩西的诞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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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地区,多伦多市。

这是英属加拿大境内的第一大城市,也是此时安大略自治领的首府。

英国人在多伦多经营日久,五十年前所谓加拿大军队火烧白宫事件,便是从这里出兵的。

可以说,多伦多市是老反美根据地了。

如今不少反美的报纸、为南方军采购物资的空壳公司都坐落于此。

这日天才微微亮,一架马车便穿过薄雾地驶向《新英格兰时报》的总部。

看到驾车车夫那黑色的皮肤,街上为数不多的行人全都露出厌恶的神色,唯恐避之不及。

不过看到马车上印刷着的《新英格兰时报》的字样,众人却露出感兴趣的神情。

如果驾车的不是一个该死的黑鬼,甚至就会有人直接开口攀谈了。

因为半个世纪前干过火烧白宫的事情,如今的多伦多人对于南方那个超级邻居的内战格外关心。

北美联邦政府在战争中展现出来的强大动员能力,让原地踏步的多伦多人胆战心惊。

如今的多伦多,甚至是整个加拿大领,都凑不出一支可以和美国人抗衡的陆军了。

如果美国联邦政府选择报复,他们也只能选择连夜绣制星条旗了。

正是这样的心态,导致了一个名字这段时间来,在多伦多市民的心中不断变得炙手可热。

那个名字便是“丧钟”!

这位丧钟先生在《新英格兰时报》上陆续发表了一系列对于南北战争的评论。

既有大格局的战略分析,也有小规模战斗的战术分析,可以说产量相当惊人。

更加惊人的是,他的文章中,各前瞻性的观点正确率居然高达七成!

要知道,军事战略分析可是非常艰难的一件事情。

一个人要达到七成的正确率,那显然说明,他要么在南北双方阵营中都有线人,要么他就是一位不出世的军事奇才。

不管是哪种可能性,都足以让多伦多人将《新英格兰时报》抢购一空。

将哥伦比亚领收到的特快邮件送入报社,黑人邮递员汤姆将自己隐藏在竖领大衣里面匆匆离开。

走过几个街角,又是几个黑人出现,与他接头。

如今的黑人还远没有一百六十年后那样占领街区,形成自己社团的能力。

来到加拿大的自由黑人,基本上就是被资本家当做黑色牲口使用的。

可惜工厂主们很快就发现,加拿大的低温并不适合使用这些黑色牲口。

在高纬度的环境下,黝黑的皮肤不利于维生素d的形成,不少强壮的黑人到了这里,很快就变成了软骨仔。

汤姆算是一个比较幸运的黑人。

当年那穿越美国西部的荒漠,被印第安人捉住。

在缴纳了一笔钱后,那个叫做岩石的印第安人居然放过了自己。

汤姆来到新哥伦比亚,之后又辗转多地。

最终他谋得了邮差这一身份。

稳定的收入使得汤姆可以通过食物获得营养。

不过为了让黑人再次伟大,汤姆决定要发展一些副业。

他从大衣中取出一份手抄稿,交给了另外一个黑人。

没过多久,一个骑着快马的黑人便匆匆南下了。

……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哈里斯堡。

在两个月之前,一支特殊的部队驻扎在了这里。

马塞诸塞州第54兵团,顾名思义来自马塞诸塞州,这并不奇怪。

但特殊的是,这支兵团从上至下除了兵团长罗伯特·金是白人以外,其他都是黑人。

罗伯特·金的父亲是一位尊贵的议员先生。

罗伯特·金本人从小就感受到了主的征召,立志成为一名富有道德的神父。

然而事与愿违。

最终罗伯特·金遵从父亲的意志,进入马塞诸塞第2步兵团里担任上尉。

本来这只是一场政治世家传承的镀金之旅。

马塞诸塞位于繁华的东海岸,远离野蛮的印第安人和墨西哥人。

在这里服役完全没有什么危险、

然而全面内战的到来打乱了原有计划,马塞诸塞的军队终于也不可避免的被动员起来。

罗伯特·金是他那议员父亲的独子,为了避免金贵的精英之子和那些不值钱的红脖子一起送命,父子两人绞尽了脑汁。

最终,经过一顿操作后,马塞诸塞州第54兵团成立,其成员全部为来自南方州的黑人逃奴。

对于林肯政府来说,这支部队的政治意义远小于实战意义。

尽管这些黑人身体十分强壮,但整个联邦政府上下根本没有人认为这些黑人能堪大用。

事实也正是如此,从部队一开始的招募与训练起,这些黑奴就表现得费拉不堪。

不过这正在罗伯特·金的算计之中。

南北内战如今依然延续着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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