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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2 他偷得了(6)(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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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亏浑身脂肪高于瘦肉的鵪鶉,里奇有了饱足的一餐,这广大的林子什么都有,唯独缺些平常伙食,可明日食物的烦恼就留至明日去想罢。不确定深夜是否有猛兽侵袭,里奇先将树木作为休憩之地,攀前,他脱下鞋子埋于草丛中的土推,只带着一条绳便爬上去,这不是轻松的过程,他笨拙的模样聚集了剩馀的鸟儿们看好戏,一旁的松鼠也许都在嘲笑他。

好不容易上了树后,他用绳子捆住自己和树干,里奇耗尽体力,任由双眸闔上结束他的一天。翌日,天甫亮之时他便睁眼,里奇小心翼翼让自己下树,仔细端察经过一夜的地上,似乎安稳如昨,他放心了,这里没有大型食肉动物,埋于土里的鞋子也完好如初,他将鞋倒晃把土给抖出来,该动身去寻求能吃的,其实,里奇有那么些想不透,这带怎能见着鵪鶉呢?

他往西北方走,二十分鐘后即看见长着丰硕果实的草,里奇摘了一粒,仔细地看了看,闻了闻,这是他熟悉的品种,以前在北洋的斯哈拉威河大庄园行窃时见过,这果实可好吃了,汁多肉大,微酸涩,但不至于食不下嚥,反倒是很好的开胃菜。这如此广的森林去哪里找溪流呢?里奇是聪明的,秋意下甦醒的小动物们常前往水源处,里奇也不知凭什么,只是凭运气跟踪野兔、山河狸等来到这似于北边的一条内河。

掏出袋中的二十馀颗果实清洗,小动物们见他此举也纷纷觉得新奇,洗净后他看牠们一副水汪汪大眼样,分食了十粒给牠们嚐,嚐了果实的野兔立刻就跑了,里奇也不是很在意,吃完剩馀的果实打算利用今天好好探究这林子一番,野兔这时却突如其来叼着好几颗坚果丢在里奇面前,让里奇些微讶异。

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勘查约莫三分之一的地形,大致了解哪里有可食用的果子,哪条内野溪是能抓鱼的,又或,哪里有肉吃。下午则继续考察,什么是野兽出没的巢穴,什么是禁区,什么是危险地区。里奇不知道会在待上多久,但许是会在这住一段时间吧,谁知道呢?事情永远都有变数,就如同他不知何时能找到他心爱的女孩。

女人,里奇不是没见过,他一直想找一位一眼就能心动的。孤身太久,里奇可望寻得终生半他身旁的情人。他长得如野兽般,女孩子见了都害怕,他不会说诱人的话,窃取是他的专长,捆了人,偷得心,他自觉一点都不亏。

日復一日,里奇渐渐习惯了这里的生活,他的头发更长了,身上衣服也残缺褶皱,像极了落魄的皇室贵族,山河狸打量着他,里奇自嘲,牠心里有诸多不解吧,真好笑,这是哪位被流放的公爵。

傍晚,吃着小鸟肉的里奇逐渐感到难以言喻的落寞,他开始回想起过往的零星记忆,他为什么开始偷东西呢?为什么不喜说话呢?成天埋头做事就为了得到求温饱的钱财,那他的人生换得什么?种种疑问于里奇脑海一一浮现,他啃着肉,垂下眼帘,此时此刻,里奇极认真思考一个问题,若是星月继续推移,他是否还有办法回到正常生活。

西风落叶,秋末时近,论何物衰退,是里奇的脑。他在这快两个月了,里奇越发心急烦躁,他不喜欢这种方式,这种生存方式。久未对外联系,他自觉适时该有所改变。苏维叫他躲起来,但他的个性,怎么可能永远都躲着,他一直有迫切偷到手的东西,他决定怎么样都得玩一场。

秋日是丰收季,而冬季则是屯粮日,里奇想起刚进圈时他曾耳闻远方有座名「荷探」的村庄,村里多住着有钱人。富人普遍的特色即是不在乎钱财,反正他们最多的就是钱,数不清的银币钞票,里奇决定立刻动身。一切都需算得恰恰好,他在夕阳西下奔出森林,深夜就能先窃取乾净衣服,然而,他也不能让自己看上去斯文温良,他计画再将他的头发剪得参差不齐,像被猎狗啃过般的诡异型式。

里奇不能卖力奔跑,身为一个强盗,一个称职的强盗,投机鑽营是他所擅长。蒙依谷圈内的法则是,虽是强盗,却不可只像强盗,要能光明正大抢,也能神出鬼没偷。来到距离荷探不远处的里奇,要用三天的时间,以另一种别过过往的方式,让自己风光伟业的抱走一个佔据他心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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