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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不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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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处传来一阵清脆的风铃声。那声音越来越清晰,把贺沅岁从梦中惊醒。

醒来的那一刻,她有些诧异。

她,贺沅岁,不应该活在这世上了。

那一夜,墨桃山庄熊熊燃烧的大火似乎要把整座祠堂掀翻过来。重重的房梁砸下来,她逃不出,看着火苗一点一点吞噬自己的身体,每一处火烧过的皮肤都变得焦黑,五脏六腑像被揉搓成一团,滚烫的浓烟像一只大手死死的掐住她的脖子,让她喘不过气来。贺沅岁挣扎着从怀里掏出一张小像,画已经斑驳,却依然看得出画上的男子面目清俊,是执笔者花了心思去画的。

“这次没有骗你,”她露出一个嘲讽的冷笑,“要是还能再见你一面,就好了。”

她把小像放回心口处,凄然地闭上了眼睛。

大火烧的更旺了。

她回想着临死时的场景,狐疑地看着这间脂粉味极重的屋子,还有身上这件陌生的蓝裙。四下无人,桌上笔墨俱全,还摆着厚厚一沓诗稿,笔迹秀气,写的大多是“柳丝春雨细”,“鸾镜朱颜老”此类闺中女子伤春悲秋的诗词。

贺沅岁走近书桌上的镜子,她看着镜中的人,吓了一跳。

镜中的女子容貌和她原本的脸竟有六分相似,尤其是眼睛和眉毛,但贺沅岁知道,这个身体绝不可能是她的。她的身体早就在墨桃山庄的大火中化为枯骨。莫非是阎王爷抓错了人,把她从阴间放了回来,让黑白无常把这个和她相似的姑娘抓走了?

突然,大段不属于她的记忆冲入脑海。

这个身体的主人名叫何琬,家道中落流落烟花巷陌,十六岁那年成了“喜丹青”这座名楼的清倌。何琬为人冷傲清高,平时只弹琴作诗,“喜丹青”的客人却不如它的名字一般文雅,来的大多是得了几个钱的庄稼汉,进城做买卖的商人,不识风月的纨绔子弟,和武林中混了多年也没有混出名堂的侠客,管他丹青还是红绿,只是想花钱找点皮肉乐子。跟他们说春花秋月,还不如直接买两张中秋夜晚月亮那么大的烧饼来吃。

何琬在这里待了十年,得罪了不少客人。原本还能凭着年轻貌美得一句“冷美人”的夸奖,如今只剩下“年老色衰多作怪”的揶揄。

老鸨见她脾气古怪,便下了最后通牒:以后,让阿念接客吧。

阿念是她捡来的孤女,刚刚过了十一岁的生日,瘦瘦的身子配上一张泛黄的小脸,大眼睛一眨一眨的,乖的不得了。阿念平时不爱说话,总会私底下偷偷叫她娘。

何琬一世清高,此时却愿意为了阿念去求老鸨梅娘子,愿意把这十年的积蓄给阿念赎身。

——她才十一岁,她还小,她不能去接客,让她去过普通人的日子,不行吗?

——十一岁?总会有客人喜欢十一岁的。阿琬,这么多年一直惯着你,是我的错。

梅娘子摇着扇子,居高临下地看着何琬:

“你以为,你能让阿念逃出去?”

这一句彻底击垮了何琬。这么多年,她把美好的愿望都寄托在阿念身上,她希望,阿念可以出这座恶臭的牢笼,不用每天对着面目可憎的男人虚以为蛇。她的每一个微笑,都应该发自本心,都可以对着自己爱的人。她弹琴画画,应该得到别人的赞赏,而不会得到看一个玩物的新奇又鄙夷的目光。她希望阿念,可以过上自由自在的日子。

可她本身还有着天真小姐的善良,便以为世界上所有人都和她一样善良。

何琬唯一的念想,唯一的心愿化为了泡影。

她绝望地看着老鸨,眼中夹杂着困惑与蓦然间清醒。她拔下头上的簪子不顾一切地刺向梅娘子的胸口,却被周围的小厮拉开,重重地摔在边上的石狮子上。

何琬如同饿狼一般环视了一圈面前的人,把头磕在了石狮子下边的石壁上。

她死了。伴随着梅娘子和众人的惊呼。

她生前最后一个愿望,就是希望阿念可以离开这里。

贺沅岁摸着额头,仿佛能感觉到何琬当时的痛苦。

既然阴差阳错之下,被烧死的贺沅岁重生成了何琬,她们俩长得这么像,也是有缘。她首先要做的,就是要代替何琬好好照顾阿念。

虽然,她也有要去做的事。

贺沅岁迈出房门,便听得隔壁有男子和小姑娘的说话声。那怯怯的声音她凭借何琬的记忆认得出,是阿念。

母亲尸骨未寒,就让女儿出来接客。梅娘子啊梅娘子,看来她不知道良心二字怎么写了。

贺沅岁推门而入,便看见桌旁坐着两个男子。

一个身着白衣,袖口领口有大片大雁图案,穿戴看着极为华贵,长眉凤眼,眼神轻佻,他脸上的轻浮表情还没来得及褪去,就被一瞬间的晃神代替:

“你是……”

“敢问公子是哪位贵人?莫非认得我?”贺沅岁露出一个带着疑惑的笑容。

贺沅岁怎么能不认得他,面前的人是武林第一大派,雁回派掌门的独子赵长时。

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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