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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荣宠共华年 第62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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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戎来使·承

随便找了个借口,离开观武楼,书衡四下瞧了瞧,也不让人带,也不让人跟,自己跑去卧风堂。那背影轻健而迅捷,仿佛初春之兽满满都是活力。那朱红上衣的窄窄袖口被她挽了起来,露出一小节雪白藕臂,那手腕上还有细细小小一个铃铛叮铃铃作响,小靴子敲击在大青石甬道上清脆悦耳,随着奔跑,小辫子都飞了起来----青春气息泼泼洒洒的洋溢,真是一点都不端庄。

“县主,县主。您慢点。”站在卧风堂外的王曲大老远看到了,同样一溜小跑接过来,到她面前,刹住车,挡了路,强迫书衡慢下来,甚至还把一只手递过去让她扶着:“您仔细摔着。”

书衡很无奈。我今天又没有穿长裙,怎么会摔倒呢?要是让你知道我在江东时候,日日爬山登高,那你不得惊掉眼球?然而无奈归无奈,书衡还是骄矜的伸出一只手,小指兰花般微微一抬,搭在了他的手背上----缓慢而优雅的,尊贵而傲慢的,小步小步踩蚂蚁一样朝着近在眼前的卧风堂飘过去。

“总管大人,王爷在卧风堂吧。”

“对对,是的,一早就在了。”王曲对书衡十分恭敬:“县主不用这么客气,称呼小奴王曲便是。”

“现在呢?现在怎么样了?其实他一个人还是太冒险了,我们大夏从来都不信奉单打独斗。不在同一个重量级,没必要勉强的,又不丢人。”书衡把话讲明白。其实武侠剧或者电影里,格斗搏击都被表现的玄之又玄神乎其神,然而说到底,真人格斗中,力量,速度,才占最大比重,力量尤甚,不然在非洲大陆上吃素的大象为啥成了草原管理员?搏击战士,吨位决定地位。一力破十会,是屡试不爽的真理。

王曲听书衡这么说,似乎放了点心:“确实非常艰苦。但也还好。盾巴该是要于殿下较量一番,但狼性的戎族,虽然凶悍,其实也算正直。”

他的语调慢慢悠悠,书衡也不好太急切,只好把语速降的半死不活:“哦?这么说来,你主子使诈了?”

“那到没有。”王曲急忙道:“两人事先说好了,兵器格斗,都可以挑自己趁手的使。

书衡表情有些古怪:“所以,你的意思是盾巴该非常正直的亮出了武器,就差狂炫酷拽的喊出一句‘我允许你反抗,看你能支撑到什么时候’?”

“呵呵呵”王曲笑的非常和善,“刚开始确实又狂又拽,不过几个回合之后,他那傲慢的嘴脸就收起来了。所以小奴觉得他正直。呵呵,小奴妄议了。”

“不会,拳头是男人的浪漫,武品观人品也是常理。”

“他们一共赛了三场呢,活靶骑射,殿下赢了。随后马上格斗,殿下的剑被流星锤砸脱了手,所以就加了下马步战。”

再把三分钟的路程用了十分钟才慢慢走完之后,书衡来到了卧风堂下,她立即松开了王曲的手:“劳烦通报一声咯。”

你要拖延时间,我看出来了,不过我乐意配合。书衡站在屋檐下,默默抬头,假装欣赏那三个泼墨大字。

刘旸正在忙着往身上套衣服,露出线条明朗轮廓结实的脊背,一边换一边对正在往伤口上洒药的盾巴该笑道:“太久没回这里住,都忘了东西放在哪里了。云南白止住出血了吗?不然的话,得去太医院找大夫来缝针。”

盾巴该见他言笑无忌,不骄不馁倒是一片磊落,不矜功也不记仇,心里的偏见便大大减少,当即道:“你这皇子倒不失为一条汉子,与那些怯弱又卑鄙的夏人不一样。”

刘旸当即笑道:“怯弱与卑鄙都不是错,毕竟,无论什么样的生命,哪怕再弱小,都是努力着想要活下去的。我当初也曾在漠北历练,记得那时候看到那一条后腿短了一截的草原狼,然而他竟然跑的飞快,冲在一群健全公狼的前面。向来他也曾经弱小过,但活下来的,都是强者。”

盾巴该驾轻就熟的给自己包扎,完毕之后,轻轻一动,血液又流了出来,迅速染红了绷带,他皱皱眉狠狠地啐了一口:“你也是狡猾的!竟然划伤这里。关节处一动出血,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好。”

刘旸已经整理完毕,很没诚意的道歉:“啊咧?抱歉,其实我原本是要划大腿的,可惜手臂没有力气举的太高了。”

“哼!”盾巴该重重的出了口气:“若非当年你在北漠那番作为,我也不会高看你,更不会接受你们大夏的谈判和互市政策!我们有骨气的狼的后裔,都是宁死不屈的。”

当初北戎与西北的羌族发生了混战,全民皆兵的马上民族浴血苦战的时候,刘旸见机不秒,便强令他的皇亲国戚,也就是安息转运使盛望伯,派遣军队,驱使北戎妻子老人进入大夏城池,派兵守卫,使他们免于被羌人劫掠。当时大夏官员多不认同,因为戎羌相争,自然是大夏得利。但刘旸却不这么认为,戎祸就好比大草原上的草,强除是决计除不掉的,划定一片区域,放它自由生长才是道理。

也有些聪明人会揣测大夏是软禁对方的弱小,逼迫对方屈服,但对北戎有着丰富的作战经验的甘老将军立即出来辟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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