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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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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

宋春汐几乎是跟霍云先后脚到的府邸。

站在游廊下,她回眸看。

与往常一样,他仍是戴着官帽,穿着紫色官袍,足蹬皂靴,唯一有所不同的是,腰间配了长剑。这剑瞧着有三尺长,剑柄上挂着黄色剑穗,极为醒目。

应该是上回的腰带用着不顺手,所以佩剑了,宋春汐笑道:“这是你打仗时用的剑吗?”

“是,有个名儿,叫青影。”

剑能得名,必然是大师所铸,宋春汐催道:“快给我见识见识。”

他便将剑拔了出来。

一道寒光直袭眼睛,她闭了闭方才能细端详。

此剑明若秋水,光华照人,但在沙场久经磨砺已有细小缺口,宋春汐心想,马随其主就罢了,这剑竟也一样,都带了伤,她叹一声:“你这六年真不容易。”

霍云挑眉:“再不容易也没死,这算什么?”

没能活着回来的将士太多了,他是幸运的一个,也没有遭受毁灭性的伤,他的父亲就不是。在与北狄一战中,父亲的腿被铁锤砸到,此后再不能驰骋沙场,故而将期望都压在他身上。

所幸他没有辜负父亲,这是此生最为欣慰的事。

正待霍云要把剑插回剑鞘之时,宋春汐好奇道:“给我拿一下嘛。”

他瞄一眼她的玉手,没有直接递过去。

“怕我拿不动?”

怕她伤到。

手无缚鸡之力,等会没握住,剑掉下来正好落到脚背……

想都不敢想,他抓住她的手,手掌包在她手背外面去拿剑:“猜猜多重。”

一入手,沉甸甸的,要不是他托着,当真危险,宋春汐歪头道:“最少有四斤。”

他笑:“你倒不乱猜,还有个数,这剑五斤重。”

“因我在嘉州时常出去买吃食,点心一到手,就知多重。”

原是个贪吃鬼,难怪她说小时候脸圆圆,霍云道:“如今倒不见你吃太多。”

“长大了不一样了嘛,胖了连裙衫都不好挑。”腰细细,穿着才婀娜。

他明白,只目光在她胸前一掠:“稍许再胖些更好。”

她一时就想到他那日说什么“比飞琼吸引人”云云的话,脸颊一红,差点啐他一口。

不过往前走几步想到那崔易,她转头问:“西城指挥使你可认识?”

“崔易,广恩伯之子,你怎会提起?”

“今儿我们去澄江的路上,在洒金街,有辆车上的石料滚下来挡到路,耽误了我们一会。那崔易就是那时冒出来的,我觉得有点突兀……此人你熟吗?当真是个好人?”

他们跟广恩伯府没什么来往,霍云道:“明日我去问问怀仁,他们一个衙门的。”

“那最好了。”

二人携手走去正房。

此时,崔易也下衙回了广恩伯府。

广恩伯崔宝台见到他,一把将这儿子拉去书房。

“如何?”

崔易把官帽往书案上一扔:“别提了,那霍少夫人不好对付,本来宋夫人都要同我说话,偏偏被她打断,至于宋二姑娘,我更是没看清楚。”

崔宝台道:“本就不是容易事,不然会交给你来干?那边都出差错了,暗探死了一个……也是因这事儿,提醒我们,倒没有被霍家暗卫发现。你也别气馁,以后机会还多,这霍少夫人也不是每回都在宋二姑娘身边。”

“哪有什么机会?您不知道,那宋二姑娘鲜少出门。”

“少出门那就想办法让她出门!”崔宝台沉吟道,“这样吧,宋国公夫人过阵子要办个宴会,我想办法让她请宋家女眷去城外的别苑做客,你到时弄点意外出来。”

崔易皱眉:“我试试,也不知能不能成。”

崔宝台拍拍儿子肩膀:“棘手是棘手了些,但做成就能牵制两家,到时宋二姑娘嫁给你,人在我们手里,宋家霍家就算到时发现了,也是投鼠忌器。要死一起死,要活就我们家活,多好的事儿!”

崔易“嘿嘿”一笑:“狠确实够狠,也就那位想得出来。”

“那可不嘛?我们也都靠着他呢。”

只有那位登基了,广恩伯府才能更进一步,青云直上,他广恩伯进封个国公不在话下。

次日,霍云约乐善在清芬楼吃饭。

乐善要了一壶腊酒。

这腊酒味道又浓又辣,一点不比五香烧酒差。

霍云没喝。

“晚上莫非还有都督府的事儿要办?”不喝酒肯定是为保持清醒,不过他身上怎么还有股香味?乐善奇怪地看了霍云一眼。

霍云没说真话,只点一点头。

二人虽是好友,可在乐善面前要他说出“宋春汐不喜欢这味儿”,打死他都不肯,他先提选马的事:“过阵子去你马场,有宁果出的矮马吧?”

“有,那些勋贵的千金很喜欢买,故而专门养了些。”乐善喝下一杯酒,“……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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