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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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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麦停下脚步:“现在你知道我的真实面目了,所以就别求我,赶紧走。

不然我跟省文化广播局长说你骚扰我,你会更惨的哦!”

她最讨厌这种人了,她能颐指气使地对待别人,别人却不能拒绝她的请求,否则就是心狠,心毒。

那就心狠心毒给她看!

仝金莲一听这话,脸都吓白了,再也不敢追在林麦的身后,只能眼睁睁地看她走远。

到了丁大妈的院门口,林麦把三个肉包子分给豆豆琪琪和壮壮。

壮壮还有些不好意思接林麦递过来的肉包子,还是豆豆和琪琪非让他拿着,他才接了。

三个小豆丁愉快地吃着肉包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笑得特别开心。

中午,两个小豆丁自己回家,看见客厅里多了一部电话,都高兴得要命,吃个饭都要坐在电话旁边。

林麦也没管两小只,只叮嘱他们别把电话给玩坏了。

她则和方卓然面对面地坐着吃饭。

方卓然问:“早上百姓生活》报社找过你了?”

林麦吃着虎皮青椒,辣得她满头大汗:“你是怎么知道的?”

“《百姓生活》报社的社长去求省文化广播局长的姜秘书,让他从中斡旋。

姜秘书找到我,问我可不可以放过《百姓生活》,不要让他们登报向你赔礼道歉。”

林麦沉思了片刻,道:“姜秘书的面子我们还是要给的。

你跟姜秘书说,不赔礼道歉也可以,但是补偿金要多给,涉事的记者坚决开除。”

方卓然吃了两口饭:“我也是这么想的,我已经提出至少要一千块钱的补偿金。

至于那个涉事记者,早就已经被开除了。”

一千块已经不少了,林麦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吃完午饭,睡过午觉,林麦就去了服装厂负责招聘工作。

招缝纫工和钉扣子的小工,归陶之云负责。

招保洁员、看门大叔以及管理人员就由林麦负责。

厂房前的空地上,和上次招聘一样,站满了应聘者,大家成群地站在一起说着话。

林麦经过时,听到有人喊她。

她扭头看了过去,是个四十几岁的大妈,可林麦并不认识她。

那个大妈谄笑着道:“我跟你是街坊,和丁嫂子住一块。”

林麦点了点头,朝自己的办公室走去。

那个大妈等她进了办公室,这才洋洋得意地对身边其他前来应聘保洁员的大妈道:“我没吹牛吧,我和林厂长真是街x坊。”

其他大妈全都怏怏不乐,同时又很羡慕她。

本来全厂也就只招四个保洁员。

这个大妈和林厂长是街坊,肯定会被录取,那就只剩下三个名额,也不知花落谁家。

两点一到,招聘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当轮到招聘保洁员时,林麦见到了那个和她打过招呼的大妈。

林麦见她浑身上下收拾得干净,说话也利落,便录用了她。

给她登记个人资料时,问:“叫什么名字?”

大妈陪着笑答道:“吴素芬。”

林麦听到“吴”这个姓氏,不由多看了她几眼,然后在心里笑了。

自己这还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

听到“吴”这个姓氏就想到了吴晓茧一家畜生,居然怀疑眼前这个吴大妈和吴晓茧有关。

不可能有关的。

前世她可是和吴晓茧做了一辈子的名义夫妻,吴家有哪些亲戚她大概知道个十有八九,就没见过这个吴大妈。

这也不能怪林麦,主要是吴晓茧和他的畜生家人前世对她造成的伤害难以磨灭,所以哪怕重活一世,她也杯弓蛇影。

下午下班,方卓然来林麦家吃晚饭时,把《百姓生活》赔付给她的名誉损失费一千块钱给带了回来。

林麦心想,百姓报社受到了惩罚,王蓉却还没赔她名誉损失费,她得去法院催催。

第二天,她就去了法院。

法院的同志告诉她,她起诉王蓉的案子,已经裁决了,就在这两天把结果送达给王蓉,让她耐心等待几天。

林麦问:“判决王蓉赔我多少名誉损失费?”

法院的同志道:“施害人王蓉并没有对你的名誉造成多大的影响,所以法院判定她公开向你道歉,外加赔偿你五十块的名誉损失费。”

林麦没想到只赔这么一点,有些失望。

港男回港

转眼关永华就在江城游玩考察了一个多星期,要回香港准备在江城的投资事宜。

虽然江城是特大城市,可是也是内陆城市,经济比不上广州深圳。

如果在这里办个服装厂,能够请到更加廉价的劳动力,也就意味着降低成本。

王蓉舍不得他走。

就在这短短的几天时间里,他们两个已经发展成情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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