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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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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名厨长大的奚微来说,并不值得夸赞,充其量只是不难吃,胜在心意。

凭这份心意,奚微没计较电话的事。慢条斯理地吃完早餐,他进了书房。

即使不去公司,奚微也有工作要处理,“歇几天”只是随便一说,他生活中能真正放松享受的假期不比全年赶通告的钟慎多多少。

两个忙人,约会次数稀少到每一次都值得在日历上标记。上次钟慎来的时候,窗台上那盆圣诞仙人掌还未盛开,今天却已开得一片灿烂。

钟慎无事可做,给它浇了点水。据说这种植物能活二三十年,说不定等钟慎和奚微分道扬镳了,它仍然在窗前盛放。

其实很久以前,奚微考虑过要不要和钟慎同居。

两个人在一起不论爱不爱,总有某些时刻荷尔蒙上头,特别喜欢对方。奚微也曾觉得钟慎可爱过,尤其是在清晨将醒未醒,迷迷糊糊地往他身上贴的时候。他伸手推,钟慎没有知觉,闭着眼睛亲他。

奚微任对方亲了一会儿,把人推醒,心血来潮:“你要不要搬过来?”

钟慎一愣,是真醒了。

可不等他反应,下一秒奚微却说:“算了,家里多一个人我不习惯。”

“……”

奚微一个人考虑,一个人否决,前后不过几秒钟,短暂得让人猜不透那几秒钟里他的脑海里究竟掠过了什么。

但理由是真的,他不习惯跟人同居。

这也是奚微至今二十九岁,仍不打算结婚的原因。

奚微是个奇特的人,他是独身主义,但不反婚,不厌育,也不像其他富家公子那样打着自由的旗号胡来。但这不等于他传统,“传统”在他眼里什么也不是,同样,“新潮”也没价值,他都不在乎。

不论哪一种观念潮流,新的还是旧的,信奉之人本质都是在从众,是受时代和他人裹挟,沦为集体意志的奴隶。而奚微厌恶一切影响他个人意志的因素,他是极端的自我中心,自我到他的世界里容不下第二个人。

因为自我,推己及人,他也尊重别人的自我。是好是坏,自有法律评判,是开明是迂腐,又与他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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